城市交通护栏的存在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,最根本的是为了保护市民的生命安全。但是经常有人因为个人原因,破坏护栏,造成不好的影响。
今年在唐山市,就有人发现在医院门前的一段护栏被损坏,出现了可以供行人穿过的缺口。两个月的时间内,一共发生了大大小小20多起交通事故。城市交通护栏的损坏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,造成人身安全威胁。
破坏护栏,看似只是小事,为了给自己增加一点“方便”,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交警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,不要随意跨越护栏和搬离隔离设施,以免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,危害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。同时也警告个别人员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、占用、损坏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和交通设施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故意损毁交通设施,造成危害后果,尚不构成犯罪的,罚款1000元,拘留15日,情节和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私自拆卸城市交通护栏是一种违法行为,如果广大市民认为有些地方应该开口,应该通过正当途径向交警部门建议,不应采取非法手段。为了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,我们需要维护交通护栏,不损坏,不破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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